部门简介

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» 部门简介» 部门职责

部门职责

  一、宣传、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、政策,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部署,制定、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,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开展统战工作。

  二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,巩固思想政治共识。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,做好发现、培养、选拔、管理工作,定期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,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。

  三、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。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,指导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,为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。

  四、开展党的民族、宗教政策的宣传、教育,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,做好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。

  五、做好港澳台侨和留学归国人员工作。

  六、健全完善统战工作机制和制度,积极开展统战工作宣传和统战理论研究。

  七、积极与上级统战部门、属地统战部门,民主党派区级、市级组织进行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。

  八、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